南通市小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职位设置及干部管理,深入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《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》[苏政发〔2002〕113号]、南通开发区组织部、社会事业局《关于中小学中层职位设置及干部管理的意见》[通开发社(2014)48号]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二、竞聘原则
1.坚持个人自愿、群众认同、组织考察原则。
2.坚持公开选拨、严格考核、择优聘任原则。
3.坚持德才兼备、注重实绩、任人唯贤原则。
三、竞聘岗位
本次竞争上岗,设中层正职职位1个,为德育处主任;副职职位2个,为教导处副主任(分管艺术教育和英语教学工作);部门助理职位3个,分别为党务校务办公室助理兼团支部书记1人、教导处助理(分管语文教学工作)1人、总务处助理1人。
四、任职条件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法规意识、组织纪律观念,办事公道,有责任感,乐于吃苦,甘于奉献,勤于工作,任劳任怨;
2.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,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,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;
3.善于团结群众,威信较高,组织协调和教育教学能力较强,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、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;
4.担任中层正职的,应具有中层副职两年以上的经历;担任中层副职的,应具备区级以上(含区级)教坛新秀资历或担任教研组长(年级组长、备课组长)两年以上的经历;团支部书记须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,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活动组织经历。
5.年龄不超过40周岁(团支部书记不超过28周岁),原则上须有本科学历,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。
6.如个人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,以上第4、5条件中只能有一条可适当放宽,但需经社会事业局同意。
五、聘任形式与聘期
形式:实行竞争上岗,由校长聘任。
聘期: 2018年8月—2021年7月。
六、竞聘程序
1.制订方案。学校党支部、校长室制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方案,明确竞聘的职位、任职条件、工作程序以及实施时间等相关事项。
2.报批方案。学校上报中层竞聘方案给社会事业局,待社会事业局审定、批准。
3.校内公布。在校内公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积极参与。
4.公开报名。采取先行调研、个人自荐等形式公开报名,并填写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,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5.资格审查。对照报名条件,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竞聘对象。
6.综合考核。
(1)竞聘演讲、民主测评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。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本校全体教师(包括参加竞聘的人员)。民主测评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良好者方可作为候选对象。
(2)组织考察。学校成立考察组,成员由校级领导和综合素质较好、群众威望较高的教职工代表组成,对竞争者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,重点考察工作实绩、群众公认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。民主测评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良好者方可作为候选对象。
7.公示结果。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实施方案研究确定拟聘人员,在校内公示3天。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,及时予以调查核实。
8.上报备案。公示期满,上报社会事业局备案,向受聘中层干部颁发聘书。
七、日程安排
制定方案(8月11日至8月12日)—→报批方案(8月13日)—→公布方案( 8月13日)—→公开报名(8月13日至8月14日中午12点截止)—→资格审查(8月14日下午)—→竞岗演讲、民主测评(8月15日上午)—→组织考察(8月15日下午)—→初定人选(8月 15日下午)—→任前公示(8月15日至8月17日)—→上报备案、决定聘任(8月18日)。
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,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南通市小海小学
2018年8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