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开发区“中小学(幼儿园)安全工作”督导方案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,贯彻落实省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,全面打造安全校园,特制订本督导方案。
一、督导内容
详见《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(幼儿园)安全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》(通教督委办〔2019〕8 号)附件1。
二、督导方式
1.按照附件2表格要求,明查暗访相结合,巡视校园,查看关键部门与场地;
2.向学校领导现场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,并提出整改建议。
三、督导程序
1.制定督导方案;
2.督导方案报送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后,于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,上传校园网站;
3.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,并向校、园领导班子反馈;
4.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;
5.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。
四、督导要求
1.学校做好本次督导工作的相关准备;
2.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;
3.学校在校园网站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;
4.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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