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开发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 工作方案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,推动教育改革发展,根椐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<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>》(苏教督委办〔2018〕11号)要求,依据《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督导细则》),特制定本次专项督导工作方案。
一、督导内容
本次督导内容包括管理机构、管理机制和学校建设等方面,学校建设方面重点为理化生实验室、科学实验室、音体美专用教室、图书馆、信息中心等馆室建设及使用。通过此次督导,能及时总结和宣传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典型经验,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化、科学化和现代化。对学校在教育技术装备投入、建设、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,进一步提升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。
二、督导方式
1.听取学校领导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专题汇报。
2.巡视校园,了解教育技术装备建、配、管、用等情况。
3.进行巡课,查看各教师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开展学科教学情况。
4.进入专用教室,督查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。
(1)检查教育教学设备的运行情况。
(2)查看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记录。
5.召开教师座谈会,询问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与改进措施。
6.对学校装备管理员访谈,了解学校装备管理与使用情况。
7.与学校领导座谈,听取装备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,同时对装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,促进整改。
三、督导程序
1.责任督学按照区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方案,结合督导学校特点,制订驻校督导方案。
2.督导方案于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,上传学校网站。
3.听取学校专题汇报,查阅资料,巡视现场,召开座谈会,做好问卷调查。
4.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,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。
5.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。
6.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。
四、督导要求
1.学校做好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题汇报的相关准备。
2.学校根据《督导细则》形成自查情况报告、自查评分表和存在问题清单。
3.学校提供《督导细则》中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。
4.学校配合做好座谈、问卷调查工作。
5.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,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。
6.学校督导联络员将《督导方案》、《督查记录表》、《巡课记录表》、座谈(访谈)记录、学生所有问卷、本次督导意见反馈书、学校整改落实情况表,一并整理归档,存放在责任督学工作室。
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19年0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