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开发区中小学、幼儿园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工作方案
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办学行为,办人民满意教育,根据省教督委办文件精神与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安排,特制订本督导方案。
一、督导内容
本次督导主要内容为:全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、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及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情况。
二、督导方式
1.在前期各校(含幼儿园,下同)自查自改的基础上,通过逐校集中督导检查方式进行;
2.听取学校关于规范办学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简要汇报;
3.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;
4.向学校领导现场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并提出整改建议;
5.汇总问卷调查结果,结合发现问题,以小组形式形成督导报告,并报区教督委办公室。
三、督导程序
1.制定督导方案;
2.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,上传学校网站;
3.听取学校专题汇报,巡视校园,查阅资料,做好问卷调查工作;
4.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情况,并出具督导报告;
5.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;
6.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学校做好本月督导工作汇报的相关准备;
2.学校提交自查报告,并依照督导项目提供全套台账资料;
3.学校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工作;
4.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;
5.学校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(督导简讯、督导反馈表、整改落实情况表);
6.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。
附件:南通开发区中小学、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调查问卷
2021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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